2007年4月20日中國老年學學會2007年《工作簡報》第一期(總第84期)刊登文章《起草“長壽之鄉”評審標準工作完成》。文章稱,為了規范長壽之鄉的命名活動,促進長壽地持續發展,中國老年學學會第四次代表大會決定,把制定現階段中國長壽之鄉標準,作為第四屆理事會的一項重要任務。這項工作2006年4月起動,成立了以于景元為主任委員的區域長壽標準專家委員會,并在湖北鐘祥市召開了首屆區域長壽標準研討會,就制定標準的指導思想,原則和內容框架達成了一些基本共識。鐘祥會議后,專家委員會先后進行了多次修改,并征求了部分長壽地區的意見。經過一年多的工作,完成了《“中國長壽之鄉”的標準》《“中國長壽之鄉”評審辦法》和《“中國長壽之鄉”標準技術說明》等文件。2007年年初,中國老年學學會召開第七次常務理事會,審議和批準了這些文件。學會強調,制定“中國長壽之鄉標準”工作和開展“中國長壽之鄉”評審工作,是屬于民間性、專業性、非永久性的科學研究和實踐活動。《“中國長壽之鄉”評審標準(試行)》明確,評定的前提條件、必達指標、考核指標、社會保障、自然環境、人文環境、高齡老人健康狀況等7項內容。其中,必達指標為:區域常住現存活百歲及以上老年人占總人口的十萬分之七以上、80歲以上高齡老人占總人口的比例1.4%以上、區域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比全國人口普査水平高3歲。《“中國長壽之鄉”評審辦法(試行)》規定了評審的指導思想、稱號定位和評審原則、范圍、時間、機構、程序、經費、附則等9項內容。其中在評審程序中就規定了申報、受理、調研、評審、公示和命名6項。在《“中國長壽之鄉”評審標準技術說明》中,有申報前提條件、必達指標、考核指標、撰寫申請報告和填寫申請書4項內容。關于考核指標中就有經濟發展、社會保障、自然環境、人文環境、高齡老人健康狀況等具體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