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養老人才發展專業委員會宗旨
以人才引領養老事業和產業發展,實現“健康老齡有尊嚴,幸福生活有保障”愿景。開展“醫養護健社”相結合的新型養老人才標準和規范研究,推進養老行業和老年健康服務專業教育,促進人才教育培養同政產學研用有機結合,推動養老人力資源服務業快速健康發展,助力老年人度過健康晚年、品質老年,助力健康老齡化各項政策的有效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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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養老人才發展專委會五大職能?
(一)履行總會各項決議和決定,完成總會批準、授權或委托的項目以及交辦的工作任務;
(二)加強調查研究和國際國內的交流合作,向總會提供養老行業和老年健康服務專業教育發展動態,對法規、政策、管理、服務、技術等方面提出意見和建議,促進人才教育培養與政產學研用的有機結合;
(三)開展“醫養護健社”相結合的新型養老人才標準和規范研究,推動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
(四)開展養老產業和老年健康管理領域的學術研究、科普培訓、咨詢服務、人才評價、技術交流與合作等;
(五)積極支持總會信息化建設,主動、及時共享活動信息和相關數據。開展養老人才的宣傳,舉辦綜合性專業刊物及公眾號。
中國老年學和老年醫學學會養老人才發展專委會,是集聚多學科、跨領域、多視角研究中國養老人才的專家學者與實際工作者相結合的學術平臺,成為配合政府應對人口老齡化的一支重要智庫力量。在我國人口老齡化形勢日益嚴峻、應對任務愈加艱巨,既面臨挑戰又充滿機遇的大背景下,養老人才發展專委會將立足養老事業的人才需求,團結更多的人才研究工作者和實際工作者。肩負起更大的社會責任,為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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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國老年學和老年醫學學會養老人才發展專業委員會工作規則
中國老年學和老年醫學學會養老人才專業發展委員會(下稱本會)是中國老年學和老年醫學學會(下稱總會)的分支機構。根據《中國老年學和老年醫學學會章程》和《中國老年學和老年醫學學會分支機構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本會特點和具體情況,制定本規則。
第一條?本會是中國老年學和老年醫學學會領導下的全國性專業學術組織,接受總會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二條?本會宗旨:團結組織全國養老事業(產業)人才開發的高等教育、職業教育院校,科研機構、培訓機構、養老企業及其他社會力量,共同搭建養老發展人才的政策研究、學術研究和實踐交流平臺,推動養老人才理論研究,促進養老人才體系的建設與完善,改善人口老齡化背景下的勞動力有效供給。團結組織全國老年教育的研究機構、教學組織、社會力量等,共同搭建老年教育的學術研究和實踐交流平臺,推動老年教育理論研究,推動我國老年教育體系的建設與完善,開發老年教育服務標準,開發老年教育課程產品,鏈接產業行業,促進我國的老年教育領域的發展。
第三條??主要職能和任務
(一)創建學術和實踐交流平臺,促進養老事業(產業)人才發展領域國際國內交流與合作;
(二)開展養老人才發展的政策研究、理論研究,推動現代養老人才發展體系的建立與完善;
(三)研究開發養老人才發展相關的行業標準,推動標準化發展;
(四)研究開發相關的全生命周期培養課程,推動課程的標準化與產品化發展;
(五)建立養老人才發展及全生命周期師資培養計劃及實踐基地;
(六)整合資源,建立產業合作機制,促進人才要素多元化發展;
(七)承辦總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四條?會員
承認總會章程和本會規則,遵紀守法,踐行科學道德規范,有加入本會意愿,符合下列條件的,可申請成為本會會員。
1.從事養老產業相關領域,以及從事養老人才發展的理論界和企業界人士。
2.符合經本會審定的??品謺幎ǖ钠渌鼦l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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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條?專業委員
1.在養老人才研究領域具有較高的學術成果,或者在養老產業從事管理工作,熱心本會工作,能履行專家會員義務者,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及企業高層管理人員;
2.符合經本會審定的專科分會規定的其它條件者。
第六條?會員的權利
(一)參加本會的活動和受表彰、獎勵的權利;
(二)有對本會的工作提出建議、批評和監督的權利;
(三)有獲得本會的有關刊物、學術資料和服務的優先權;
(四)有自愿加入本會和自由退會的權利。
第七條?會員的義務
(一)遵守本會的工作規則;
(二)執行本會的決議,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
(三)積極參加學術活動,主動向本會反映情況并報送調查研究成果;
(四)維護本會的合法權益;
(五)依照總會章程規定按期交納會費。
第八條?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會員連續兩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九條?本會資產的管理和使用按照《中國老年學和老年醫學學會章程》第五章和第七章,以及《中國老年學和老年醫學學會分支機構管理辦法》第六章的規定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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